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并将工作计划分为以下阶段。
(1) 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地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2) 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3)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版权所有:山西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新耿南街52号 电话:0359-5022290 传真:0359-5022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