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去年9月发布《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去年5月1日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的试点工作一直稳步推进,建筑行业有了不少好的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解决,如建筑企业异地办税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在外省施工的企业。如今随着《公告》的发布,难题有望解决。
建筑企业异地办税难题
以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在预缴税款时需要提供总分包合同原件等一系列资料,但合同原件只有一份且在公司总部保管,异地施工预缴税款时需要返回公司领取原件,路途遥远的要跑上好几天,十分不便。
根据《公告》规定,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仅需出示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和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大幅简化了办税流程和资料提供。
建筑企业在税务事宜办理过程中,曾经遇到不少难题。随着《公告》发布,很多企业办理税务事宜得到了简化,不仅让企业感受到《公告》的规定更加科学简明,还体现出相关部门管理手段越来越先进,让建筑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
严格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也就是税收违法“黑名单”。按照规定,包括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将被列入税收“黑名单”;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上公开曝光违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同时,黑名单还将被推送到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委等20多家单位,对违法当事人实施阻止出境、限制高消费等18项联合惩戒措施。
总局也在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建筑企业通过更加规范的计税方式,已降低税负近半,这意味着通过正当合理的渠道是可以实现企业降税的,完全没有必要铤而走险选择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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