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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建筑业把完成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提条件

现实中企业普遍存在竣工后验收难、审计难、决算难的问题。工程完工,先是迟迟不肯组织验收,待到质量验收合格了,再是决算迟迟不予批准通过。而拖延决算最狠的“高招”就是旷日持久的审计(实际上的审价)。有时一审就是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一个事务所(造价公司)审得不满意,换一个事务所(造价公司)接着审,直审到建设单位满意为止。在这期间不算是拖欠工程款。由于没有形成甲乙双方认定的决算,打官司都没法立案。业主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惯用手法转嫁矛盾,这便是合理合法地拖延决算。企业仅有的一点微薄的利润也在“决算难”中被财务成本耗之殆尽。

由于得不到及时决算,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供货商材料款拖欠成为普遍现象。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试想,如果在基建有关程序上做点调整,把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就完全可以避免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用拖延决算,无限期审计来达到不付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支付的目的。

市场经济,一件产品要变为商品,起码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品要合格;二是产品要确定价格,方可成为商品进行交易。而工程决算就是确定建筑产品价格。仅仅验收合格就同意验收备案,这是程序上出了偏差,应该是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都完成的项目,才能允许验收备案,也才能发给开发商销售许可证。这才是合情合理、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交易。

看起来只是验收备案环节的一个小调整,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为施工企业解决伤透脑筋的“决算难”问题便可帮了大忙。

这里大声呼吁,建筑业把完成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提条件!

                           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经理  胡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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