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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释放行业“扶持发展”政策信号

 

2014年初,吉林省委、省政府确立建筑业为该省新的支柱产业。为推动该省建筑业企业做强做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8发文《关于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暂行意见》,领先释放地方政府对建筑行业的“扶持”发展政策信号。

吉林省的“扶持发展”意见:(1推进产业机构调整。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组建企业集团;支持低资质企业联合组建高资质企业;支持总承包企业申报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资质;支持施工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2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全省年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前30户施工总承包企业;总承包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前10户勘察设计企业,“建立优势企业名录”。在办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时给予重点支持。列入名录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类似业绩不做否定条件,同等条件优先中标。(3推动现场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结果作为企业投标和资质管理以及评优评奖的前提条件。对获评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取费基础上增加5%-8%,对获评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取费基础上增加3%-5%。(4推动工程担保制度。鼓励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履约支付等采用保函担保方式。对资信等级不同的企业采用差别化方式收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发包人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支付担保。(5下放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部分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权和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6下放招投标监管权限。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或省立项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招投标监管。放开部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范围,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标段可以直接发包。(7实行差异化竞争。禁止发包方人为的抬高招标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禁止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参与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且单项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投标,给中小企业留出发展空间。(8规范工程发承包管理。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鼓励采用施工总承包,禁止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工程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承担。需要进行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进行分包,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所需材料供应厂商。(9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测算和发布一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并作为工程检验成本。及时发布工种人工成本及实物工程量人工、材料、机械(租赁)费用市场价格。健全招标最高限价备案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备案管理制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检验成本,也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按规定及时完成竣工结算。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财政部门负责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结算审查,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时间,完成竣工结算工作。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以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审计机关依法对国有资金投资和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结论不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11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优秀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及出省等手续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入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预选名录。对良好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及出省等手续,只重点作程序性的查验。对合格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不合格企业,要重新核定资质,一年内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及工程投标不予受理。(12实行优质优先政策。在该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获国家、省级优质工程,省、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省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中给予限时限项加分。(13鼓励实行优质优价,以质论价。对获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发包方可按合同约定给予承包方一定比例的奖励。分别为不低于税前工程造价的5%2.5%1%。“优质优价”奖励纳入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14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本省建筑业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支持申请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货物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15规范入境(吉)外埠企业管理。开放建筑市场,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优化服务,对本省施工能力发展滞后的行业,鼓励外埠企业与本省企业联合投标,带动本省企业发展。

 以上政策信号释放,无不彰显吉林省委省政府对该省建筑业的重视和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业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只有消耗而没有效益的行业。直到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发表重要讲话后,人们才开始扭转一些陈旧观念,建筑业开始进入第二产业行列,逐步列入了第二产业的范畴。但与工业诸多门类相比较,建筑业基本上得不到全面的产业扶持政策;工业企业有专项贴息贷款、建筑业基本无权享受;建筑业企业购置大型机械设备,不能像其他工业企业一样享受退税政策和优惠政策。

好在苦日子总算熬过来了。吉林省委省政府对建筑业的“扶持政策”出台,实在是一件大快人心、鼓舞人心事。相信,国家、各个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将会相继和不断的出台!

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经理  胡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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